“潜绩”不能被“搁浅”

  作者:赵德仁   近日,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召开,强调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,着力纠治“政绩工程”“形象工程”“面子工程”等问题。总体上看,目前的考核机制仍偏重于容易量化的物质成果,导致一些干部不自觉地将时间精力投放到了容易引起各方关注的“显绩”之上,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那些需要长期投入的“潜绩”。这种“显绩”与“潜绩”的失衡现象是形式主义的典型代表,值得深思和警惕。   当前有些地方在开展政绩考核时还存在重“显绩”轻“潜绩”,甚至让“潜绩”被“搁浅”、被忽视的问题,前段时间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在耕地复垦中“移栽挂穗玉米”,应付式解决耕地“非农化”问题;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热衷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,不惜在土地荒漠化、沙漠化地区和重度盐碱地安排耕地占补平衡项目,欠下产能亏损账、生态亏欠账的案例。这些急功近利、罔顾基层实际情况和事物发展规律的荒谬做法,是典型的形式主义。如果任由这样的“显绩”拿到考核“高分”,势必伤害一些干部抓“潜绩”的务实担当,不利于引导干部干真事创真业。   考核导向什么、采取什么样的考核方式,干部就会干到哪里。因此,抓实“潜绩”考核摆在首位的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。对基层来说,考核指标既要关注重点工作、重大工程等“硬项目”,也要设置人文环境营造、政治生态优化、困难群众保障、“新官理旧账”等“软杠杠”。要看考核对象是否在一些工程浩大、周期长的项目做了暂“不显山、不露水”的前期工作,进展如何;是否因注重遵循发展规律、科学发展,注重打基础、利长远而“步子小了”,现今虽不起眼,但前景“无量”;是否为今后的发展夯实了基础,涵养了潜力,积蓄了力量。在指标体系设置中,确立中长期考核指标,把坚持和完善前任正确发展思路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,有助于引导基层“一棒接着一棒干”。   考评指标能否有效发挥作用,还与考核方法密切相关。可以综合运用历史纵向对比、区域横向比较、内外环境同期分析等方法,仔细研判考核对象所做的抓眼前、求当下与打基础、利长远的事情,以分门别类的方法对待“显绩”与“潜绩”。可以尝试运用民意调查法,设计科学合理的调查问卷,选取一定范围的调查对象,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年度考核或某项工作完成之时,对干部的政绩进行民主测评,让“管他的人”“他管的人”“他服务的人”对他的决策能力、领导水平、工作作风等“软”实力对“潜绩”进行定性考核。这样既可以践行“以人民为本”的执政理念,也可以从多方面为“潜绩”的考核提供信息支撑。